关于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有以下情况,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现就相关加分资格认定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材料清单
1、所有申请加分资格认定的考生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聘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聘书》等资格认定材料;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资格认定材料;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大学生村官证书》等资格认定材料。
三、材料提交方式
1、以上相关材料扫描件(均须PDF格式)请于3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hdyjsy@hbu.edu.cn。材料统一压缩为文件压缩包,以身份证号+姓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名称命名。届时我校将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并将结果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逾期不再受理。
2、复试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加分考生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加分材料原件邮寄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快递接收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为确保邮件接收无误,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邮寄时限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接收人:王老师,电话:0312-5079489。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